二楼住户安装烟管影响三楼住户后被判拆除并赔偿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04-30 08:18) 点击:853 |
二楼住户安装烟管影响三楼住户后被判拆除并赔偿 作者:吴勇律师 【案情】成都董家湾一小区一楼住户(火锅店)安装烟管伸出到三楼发出轰鸣声导致三楼住户(一魏姓女士住户)无法休息,长期处于失眠状态,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休息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火锅店安装烟管的这一行为侵犯了三楼住户的相邻权。 【办案】本律师认为,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占有、使用者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,有权要求其相邻方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资格。根据法律规定,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时,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。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。 对本案,一楼火锅店在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(烟管)时,不得影响邻居(三楼魏女士)正常的生活(休息),否则就侵害了对方的相邻权,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83条规定:“不动产的相邻各方,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精神,正确处理截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通风、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。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,应当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,赔偿损失。”即,三楼住户有权要求一楼火锅店停止侵害,造成损害的,对方可以请求赔偿。据此,法院依法对被告二楼作出了判决,判令被告拆除并给以适当赔偿。 吴勇律师版权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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